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0年) 六、 六、 保障措施 (二十) 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总责,制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 (二十一) 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 (二十二) 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二十三) 强化市场调控。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 (二十四) 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动修订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畜牧业法制化水平。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 (十九)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