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五、 完善支持政策 (十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九) 五、 完善支持政策 (十九) 加大金融支持。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通过提供并购贷款、并购票据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材企业并购重组。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业和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