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年)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扶持,营造环境,创造条件,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自主创新与对外合作相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促进科技成果产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
——坚持规范监管与广泛应用相结合。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安全监管,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地理信息高效、广泛利用。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做好统筹规划,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整体推进和全面提升,加强分类指导,大力发展对产业具有支撑、牵引作用的重点领域,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坚持经济社会需求与国防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地理信息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作用,走军地统筹、军民融合的发展路子,在基础地理信息生产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兼顾国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