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强化旅游安全保障。组织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