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 3. 面向远程医疗、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鼓励电信企业向医疗机构提供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支持各医疗机构选择使用高速率高可靠的网络接入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 (十二) 3. 面向远程医疗、医疗信息共享等需求,鼓励电信企业向医疗机构提供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保障医疗相关数据传输服务质量。支持各医疗机构选择使用高速率高可靠的网络接入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 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