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年) 3. 3. 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九) 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 2.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