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2015年) (九)

(九) 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促进职能。把优化学术环境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不断完善促进学术繁荣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部署重大专项等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支持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决策、充分自由表达意见建议。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对学术活动的直接干预,依法保护科技工作者正常开展学术交流的权利,维护学术秩序。建立应对潜在技术风险的合理程序,制定管理计划与伦理规范,明确科技工作者对涉及社会利益与风险的科学争论应负的社会责任。研究建立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公益性科研与学术活动的相关制度。支持科技社团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加大向科技社团购买服务力度,提高其创新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