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党的领导体制调整后有关业务管理问题的通知(2002年) 五、

五、 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向中信公司发送文件的办法保持不变。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