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禁止违规建设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通知(2002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禁止违规建设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的通知(2002年) 三、 三、 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对1998年以来,以各种名义违规审批和开工建设的13.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火电项目进行检查和清理。清理结果于2002年4月底以前报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