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8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8年) 四、 四、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