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年) 三、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年) 三、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9个内设机构: (一) 秘书一局。 办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政府信息公开、文电收发运转和国徽印鉴管理、信息、档案、公文核稿、文印、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交换、… (二) 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商务、银行、审计、国资监管、海关、税务、工商管… (三) 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国防、外事、政法、民族、监察、机构编制、民政、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知识产权、宗教、参事、机关事务管理、港澳台侨、法制、地… (四)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 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安全生产、信访以及… (五) 督查室。 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有关中央机关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司局的经常性督查工作。 (六) 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中南海北区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组织开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 (七) 人事司。 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 (八) 行政司。 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和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 (九) 财务室(副司局级)。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制定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相关制度,承办机关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审批工作,监督机关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