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四、 完善扶持制度 (十二)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二) 四、 完善扶持制度 (十二)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程序,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课程教材、科研成果、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教育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关于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成立相应的基金会,组织开展各类有利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活动。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