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三、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十六)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 (十六) 三、 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十六) 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各级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和资助。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十五)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