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 (二)

(二) 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