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 (十六)

(十六)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