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 四、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十六)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 (十六) 四、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十六)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十五)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