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 二、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七)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 (七) 二、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七)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