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202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函〔2022〕12号
一、
原则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
三、
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
四、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