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

二、 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 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行… (二)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引导各方面监督行政…

三、 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 加强立法释法有关工作。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实施惩戒的,要依法设定行政处罚,不得以… (四) 依法合理设定罚款数额。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限额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部门规章… (五) 强化定期评估和合法性审核。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定期评估制度,结合立法计划规划每5年分类、分批组织一次评估。对评估…

四、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

(六) 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机关要坚持执法为民,通过行政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七) 细化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程序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结合实际制定、修改行政处罚配套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法的有关程序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地… (八) 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行政机关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要确保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严禁违法要求当事人承担或者分摊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费用,严禁… (九) 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行政机关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对一定区域… (十) 健全法律责任衔接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细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制度,依法合理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主动退赔,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从轻或…

五、 持续改革行政处罚体制机制

(十一) 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组织编制并公开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有条件的… (十二) 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授权、委托、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式向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赋权,要注… (十三) 规范委托行政处罚。委托行政处罚要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严格依法采用书面委托形式,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要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对已经委托行政处罚,但是不符合行… (十四) 提升行政执法合力。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探索推行多个行政机关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调查,防止执法扰民。要健全行政处…

六、 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

(十五)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要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法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相关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