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2009年) (八)
(八)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少数民族文字重大出版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实现向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基层单位免费赠阅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强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工作,逐步提高优秀汉文、外文出版物和优秀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双向翻译出版的数量和质量。扶持民族类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支持少数民族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加强管理和引导。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属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纳入公益性出版单位的少数民族出版社的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增加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