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四)

(四) 积极稳妥地放开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发展和规范多种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