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三十三)

(三十三) 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军粮、退耕(牧)还林(草)用粮和贫困地区、水库移民、灾民口粮等的供应工作,确保供应及时,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