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七、 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十六)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2004年) (二十六) 七、 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十六) 继续实行2001年中央对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包干的政策,中央补助的资金不减少,地方应配套的资金由省级财政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对不能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报经国务院批准,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款解决;对不申请借款的,由中央财政继续执行扣款强制到位政策。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由地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统筹安排使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用途之外的其他开支。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