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0年) 五、 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九)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20年) (九) 五、 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九) 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