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9年) (二十三)
(二十三) 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研究和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充分发挥东北地区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提高重点高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结合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确定职业教育专业和办学规模。继续加大对东北地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