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9年) 六、 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八)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9年) (十八) 六、 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八)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重点污染源总量控制。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关停小火电、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等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以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推行清洁生产。支持开发和应用低碳技术。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发展节约能源、节省土地的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组织实施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十七)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