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2002年)
  3. 七、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退耕还林工作顺利进行
  4. (三十三) 本意见所称退耕还林,包括退耕地还林、还草、还湖和相应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本意见由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本部门主管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2002年) 国务院

七、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退耕还林工作顺利进行
(三十三) 本意见所称退耕还林,包括退耕地还林、还草、还湖和相应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本意见由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本部门主管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四月十一日

(三十三)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