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2010年) 四、 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 (十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2010年) (十三) 四、 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 (十三) 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