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八)

(八) 加大以环境改造为主的各项灭螺工作力度。农业部门要结合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围绕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改造疫区环境,采取鼓励措施,逐步实行家畜禁牧、舍饲和“以机代牛”、“水改旱”等,减少钉螺孳生地,减轻血吸虫病危害。水利部门要将进螺涵闸改造、有螺水系治理、垸外易感地带治理纳入水利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结合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治理、微型水利工程、灌区改造、山区集雨节水灌溉、农田节水灌溉等项目,改善农村水环境,防止疫区钉螺孳生。林业部门要结合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等重点林业工程,在长江中下游滩地、丘陵地区积极开展兴林抑螺工作,建立抑螺防病林业生态工程,改变钉螺孳生环境,降低钉螺密度,切断人畜接触疫水途径,实行兴林、抑螺、防病综合治理。卫生部门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危易感地带的药物灭螺工作,降低血吸虫病感染危险性。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疫区群众开展改水改厕,改善生活环境,减少和控制血吸虫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