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2008年) 三、 强化管理和监督 (六)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2008年) (六) 三、 强化管理和监督 (六) 强化监督管理。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节油节电管理,组织开展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油高耗电产品、空调温度设定、城市景观照明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浪费行为。加大能效标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虚假标识,规范标识行为。质检部门要加大对终端用能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对产品能效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对能效严重超标产品要责令企业收回。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