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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
  3. 2. 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4. 六、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再就业工作
  5. (三十二) 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 国务院

2. 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六、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再就业工作
(三十二) 上述有关扶持政策自2006年起开始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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