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 2. 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四、 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 (二十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 (二十一) 2. 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提供适当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 四、 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 (二十一) 加快推进就业工作法制建设。认真总结就业再就业的工作经验,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为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就业问题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十)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