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2003年) 3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2003年) 33. 33. 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督查工作。要重点督查“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目标的落实情况,以及“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2. 目录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