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2011年) 三、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2011年) (二) 三、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二) 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9)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