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2. 2. 实行省级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负总责和市(地)、县(市)政府目标责任制。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各有关省级政府要确定一位省级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并认真组织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市(地)、县(市)、乡级政府也要层层落实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