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 32.

32. 要依据检查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质量不合格的,要相应扣减粮食及现金补助;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