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1年) 三、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 (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1年) (七) 三、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 (七)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按有关规定公布案件主体信息、案由以及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警示企业与经营者。 三、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