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2019年) 四、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十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2019年) (十四) 四、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十四) 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各地区应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完善处理规则,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遵照外商投资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范围、程序及标准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商务部牵头,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