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三十八)

(三十八) 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专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力争到2020年千人口床位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途径培养一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开展“特岗医生计划”,力争实现每一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有两名以上特岗医生。加快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大重大传染病、地氟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省、市(州)两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建设。以强化技术支撑为重点,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努力降低生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