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三十一)
(三十一) 积极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大力推广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促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用于重点发展地区和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科技创新、民生等领域。加强围海造地的管理和调控,探索海域使用与土地管理相衔接的新机制,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滩涂资源。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降耗重点工程。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发展资源再生利用、节能服务和环保产业,建设梧州、玉林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开展百色生态铝工业基地循环经济试点,鼓励河池有色金属工业和来宾、贵港、崇左糖业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三水铝土矿综合开发。加强矿山尾矿规模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