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 ——坚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城乡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化城乡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富民强区之路,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

——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发利用低碳技术,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赋予先行先试政策,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争取得突破;深化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坚持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繁荣发展促进团结稳定,以团结稳定保障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