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2014年) 十一、 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三十二) 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2014年) (三十二) 十一、 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三十二) 金融政策。加大对东北地区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探索支持东北振兴的有效模式。优先支持东北地区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统筹研究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扶持东北地区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三十一) 目录 (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