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共计30类) 2.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