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 十、 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三十六)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 (三十六) 十、 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三十六) 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群众团体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对农民工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基层组织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 (三十五) 目录 (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