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 六、 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十九)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 (十九) 六、 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十九) 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继续为其缴费。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的办法。 (十八)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