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201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西部〔2012〕1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
三、
西部地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认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
五、
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工作。要重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