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批复(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修改稿)的请示》(发改西部〔2016〕27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三、
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增强紧迫感,自我加压,奋发有为,依靠改革开放创新增强内生动力,结合本地实际,将《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
四、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西部大开发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的统筹衔接,在对口帮扶、财政税收、项目布局、融…
五、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