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8年) 十二、 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五十二)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8年) (五十二) 十二、 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五十二)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健康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一) 目录 (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