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8年) (四十八)
(四十八) 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凡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批评意见。(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解读阐释政策,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加快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并完成总结验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国务院部门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