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8年) (四十二)
(四十二)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社区治理。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发展。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尊敬老人、爱护残疾人的良好风尚。(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