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8年) (十四)
(十四)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改革试点,赋予更多自主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和央企股份制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瘦身健体,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统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